记者从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获悉,7月27日,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发出《旅游防诈防骗消费提示》,提醒广大旅游者不合理低价游,不贪图便宜,选择优质旅游产品,防诈防骗,避免造成经济损失。《旅游防诈防骗消费提示》全文如下:
近年来,以“低价游”“免费游”“政府补贴”“优惠券”为名的旅游诈骗花样百出,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旅游者追求便宜的心理诱骗参团旅游,给旅游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。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,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特向广大游客发出旅游防诈防骗消费提示:
为了便于旅游者选择优质旅游产品,防骗上当,昆明市旅业协会推出了“品质旅游”云南旅游路线产品,“品质旅游”路线产品在线上及线下的商品销售页面都印有“品质旅游”路线的特定标识。旅游者可通过“昆明旅游质监网—优质产品()”栏目或质监网上认证过的产品所属旅行社官网选择正价旅游产品。
不要通过抖音、小红书、微博、快手等平台咨询、选择云南旅游产品,凡是引导你添加微信、QQ等联系方式详谈旅游产品,自称云南旅游定制师,宣传有政府补贴、售卖旅游券等诱导宣传的均为假冒的无资质人员,凡是要求微信、支付宝、收钱吧、个人银行账户等交易方式支付旅游款的均为旅游骗子。昆明市有资质在经营的旅行社及旅游从业人员均可登录“昆明旅游质监网—企业、网址、人员查询()”栏目核实资质,未查到备案信息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均为假冒。
通过飞猪、途牛等OTA平台选择网络旅游产品时,与商家协商服务内容时均要在OTA平台进行协商,切勿添加其他聊天软件或者线下商讨,旅游款要通过OTA平台进行转账,万万不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私下转账或者现金交易。
在网络报名参团时不盲目追求便宜,不轻易相信短视频平台、公众号、微博、朋友圈等发布的低价游信息,拒绝“不合理低价游”;参团旅游时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,签约正式的旅游电子合同,通过旅行社对公账户进行交易,交费时务必索取发票、收据等凭证,拒绝私人账户转账交易,以防跳入旅游诈骗的圈套。旅游过程中,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一定要理性面对,注意方式方法,通过正当的渠道、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以免造成损失扩大。
旅游者在线上报名参团时,如果发现旅行社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,注意留存、保管好相关证据材料,及时拨打昆明市长热线”,合理合,如发现假冒旅行社涉嫌犯罪的,请及时拨打“110”报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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